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从思想上、意识上、行动上做到坚守底线、不越红线。2024年6月3日上午,华东交通大学理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刘志敏为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讲授纪律专题党课。
刘志敏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讲到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新修订的第七章,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有利于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要求,新增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或者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通过充实惩戒规定,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落到实处,为促进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强化纪律支撑。将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作为重要着力点,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提供纪律保障。
接着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深入剖析纪法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不正当行使权力等问题产生的根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最后,结合学院发展要求,刘志敏总结到,强国复兴关键在党,党员干部应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将党放在心中。全体党员要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学习党纪,增强纪律意识,做到在政治上守纪律讲规矩,当明白人;在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当有为人;在生活上守纪律讲规矩,当干净人,做到明“纪”于心,守“纪”于行。